您的位置:首页 > 业务体系 > 工程担保 > 业主支付担保

业主支付担保

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,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,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。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,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。


担保额度

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 金额相等,一般为承包合同价的10%或15%。


担保期限

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。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的约 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 款项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。


担保方式

银行保函、专业担保公司保证。

友情链接: